Sunday, July 29, 2007

非常與叛逆之間的戰爭


此文刊在2007年7月28日的星洲日報《大北馬》筆筆皆是專欄,作者邱賜峰是一名記者。而漫畫作者,現是一名日新獨中的初中三學生。

“這是一個在校園常受冤屈和曾經超叛逆的學生的非常感受 -- 非常教師與叛逆學生之間的戰爭”

砂勞越詩巫峇旺中學逾200名女生,遭女監舍懲罰雨中浸池塘,掀起舉國注目的大風波,鬧到教育局展開調查,也搞到最後女舍監必須向學生家長道歉的局面。

雙溪大年百大年國小3名六年級生,投訴紀律老師冤枉偷錢包而被鞭打到皮破血流,聯青花園淡小1名一年女生,投訴國語老師因她的讀書聲音太小而鞭打手腳、敲打頭部及扼頸。

上述3宗教師懲罰學生的非常投訴案,是近期所發生的新個案,之前曝光在媒體的教師動私刑嚴打學生的案件,更罄竹難書。

教師為何對“不听話”的學生對動私刑,嚴厲鞭打敲頭扼頸或浸池塘,原因何在?這是現代社會必須探討的一項大課題! 
      
教師被諭為人類靈魂工程師,是引導新一代啟迪智慧的社會工作群,絕不是照顧籠牢監犯的獄卒,為何竟要弄到對學生嚴打嚴罵及成為習慣的地步?

現代學生真的那么叛逆那么壞嗎?那么朽木不可雕嗎?還是“別人的孩子死不完”,打罵不會痛在心?所以才有那種任我處罰不可反抗的衝動。

進堂的學生,從小學中學至大學,面對同一教師可能1年而已,也可能3至6年時光,教師的循循善誘或鞭鞭罵罵,都可能成為他們成長中的憧憬象牙塔或連年惡夢。

從小,好的老師教我們必須“尊師重道飲水思源”、紀律老師則要我們“遵守紀律衣冠整齊”、但是在一段日子或某年相處後,為何在學生的視野里,教師群竟然被分瓣為好與壞、善與凶之別呢?問題就是教師經出現“非常”行為。 

為何大部份教師,學生會特別尊重和行禮,只有一小撮“非常教師”,學生不喜歡上他的堂課、在路上遇著就遠遠避開,或結群暗中咀咒、或叛逆性地間接與直接展開對抗呢? 

學生在校園內外,欠缺一個上訴管道,在籍學生幾乎沒有傾訴的權利,更沒有選擇教師的能力,所以最後走入“叛逆”之路。 

若不幸遇著心智有問題,或脾氣暴燥懟悍的教匠、或把家庭問題帶到校園鬧情緒的教師,或帶有精神分裂城市病症者,都讓沒有反抗權利的學生,在學習路上面對曲折難熬。
 
尤其是性格自以為是、脾氣暴燥或鬧情緒的教員,在校園或班上遇著不順心的事故,脾氣如火山爆發時,遭殃的肯定是學生吧!而受冤屈挨打挨罵的學生,當時該向誰申訴呢?有誰給他們一個公道的溝通平台?

非常教師與叛逆學生之間的對峙戰爭,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,沒有學生願意和教師搞對抗,因為那絕對是沒有贏面的戰局。除非是過度被逼或受冤屈岐視的情況下,才會演爆社會關注的非常叛逆紛爭。 

副教長諾奧瑪宣佈該部對1957年學生紀律條文將作出修正,以讓校長可以根據更明確的指南,體罰觸犯紀律的學生,以避免引起爭議。其實,條文怎樣修改,學生群有機會提出反建議的權利嗎?

學校紀律條文中,闡明校方的體罰只是用籐鞭打觸犯紀律的學生,但為何仍有教師採取用手摑臉、敲頭、扼頸、動私刑般拉學生頭去撞牆、或一人觸犯紀律,集體被罰晒陽光或浸池塘的事件,年年層出不窮?而且還需等待嚴重性曝光後,才讓社群了解教師濫權的冰山一角。

教育局該檢討非常教師的心理素質?有考量到一些學童,是連年處在非常的學習環境下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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